湖南涉外经济学院bt.bt3652015年校企合作班招生公约
为了构建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确保2015年校企合作班招生工作平安、稳定、有序进行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,制定以下公约,请所有招生人员、话务员、咨询员、管理人员等必须遵守。
一、文明行为准则
1、按“校企合作班招生咨询与问答”口径进行咨询、招生。
2、戴统一工作证,着正装进入校园。不得穿背心、拖鞋、短裤、奇装异服等进入校园。不得有纹身人员、携带动物进入校园。
3、必须配合校方监管员的工作。
4、车辆乱停乱放。进入校园必须提前统一登记,停放在校园指定停车区域,尤其不得停放在教学楼前非停车区域。
5、招生过程中遭到学生或家长投诉。
6、违反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责任书、租赁协议。
7、在校园公共场合吸烟、吃槟榔(含食堂、教学楼、厕所等)。
8、争抢或挖其它单位生源。争抢其它单位生源认定原则“谁招的归谁,谁带来的归谁,谁约到学校的归谁”。生源认定原则“谁第一时间交表归谁”。
9、抬高招生补助,抬高学费,乱收或变相收费。
10、携带窝藏管制刀具、易燃爆物品进入校园。在校园内喝酒、赌博等。
11、学生、家长、工作人员直接到学校其它部门反应或投拆问题。
12、发生内斗、内讧事件。
违反1-7条,每次罚款伍佰元;违反8-12条,每次罚款伍仟元。
二、中止协议行为
1、违反“2015年校企合作班招生七条禁令”。
2、发生打架、斗殴、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。
3、直接或间接电话、引导、招收学生到其它单位。将学生变相引导、转卖到其它单位。
4、超出协议条款(招生对象、招生专业)招生。
5、招生过程中遭到媒体爆光或报道。
湖南涉外经济学院bt.bt365
2015年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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